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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颖儿是个花痴,爱花成痴。

整个公司的人都知道她,虽然她职位不显,其貌不扬,但很有名,只因她一年四季要送出去无数的小苗儿,花苗以及多肉苗。

她爱花、爱播种、爱扦插。播种多了,扦插多了,自己的小露台当然种不完。种不完又舍不得扔,自然要送人,毕竟她想要的是花园,可不是苗圃。

花友群里很快就送不出去了,大家同属花痴,自然个个不缺这些,非稀有不要。除了花友,那就是同事了,好在办公室的环境实在也不怎么适合养花,所以多少苗都不够送的。因为这叶颖儿倒出了名,认识她人的不多,知道她名字的可不少。

叶颖儿想种的花很多,最爱看的电视节目就是《园丁世界》,最爱逛的论坛是踏花行,最爱做的事情自然就是躺着露台的躺椅上美美的赏花。

至于最想做的自然是当个花农,与花草朝昔相伴。可惜,现实和理想总是有差距,每天还是乖乖上班。

不是富二代,也没本事做富一代,所以只好老实上班。何况工资也不低,虽然晚上躺床上想明天要怎样怎样辞职,但到了早上,还是准时起床去上班。

想走就走,不是谁都玩的起。在他人眼里,叶颖儿能进这样的大公司简直是走狗屎运,不珍惜岂不是罪大恶极,用前男朋友的话说就是:你想上天啊!

切!谁不想上天,可上天好容易吗?容易早上去了好不?没有上天的本事的叶颖儿,只好一天天过了。

自己一孤儿院出来的小白领,可不是月挣五千,年买百万房产的富家子。所以说,投胎是技术活。这辈子啃老是没指望了,只能自己加油。

星期五,要下班了,叶颖儿晃晃脑袋,揉揉太阳穴。打算犒劳一下自己,一人吃饱全家不饥,去哪吃还不一样?

拿出手机,在网上找了家口碑不错的餐厅,嗯,有点远,不过应该值得。背起背包,打算一路走过去,权当减肥。

路上,叶颖儿需要经过一个都市村庄,故事也就要从这里开始。不过,这会她正哼着不成曲调的歌慢悠悠走着,丝毫没有感觉到改变命运的时刻就要来了。

路过村庄的时候,叶颖儿发现这个村子也拆迁了,两边的房子都推倒了,哦,不,还有一个。

走近了,是一个土地庙,两层楼高的三间屋子。房脊的兽首和屋檐的雕花都很精致,与以往见过的小而矮的土地庙截然不同,这座庙格外高些大些,显得很是威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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